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现就南浔经济开发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权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ZHC-2021(C)006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租赁期限 |
最低限价 |
1 |
停车泊位租赁 |
5255个(最终按招标人实际交付的数量为准) |
15年 |
人民币5.5万元/个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的企业;
2、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现场报名只接受现金)。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一)特别提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本项目可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材料的彩色PDF扫描件及报名人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21917514@qq.com。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人资料后的2个日历天内进行审核,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
(二)评标委员会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资格认定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以转账、电汇的形式提供);
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企业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注: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汇入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
开户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银行帐号:3310010120100012495
银行行号:313336080012
注:保证金事宜联系郭女士17336270863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2月9日上午09:3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开标室(浙江省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0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2021年2月9日上午09:30:00时在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开标室(浙江省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04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http://www.zjhzhc.cn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2-2170107
2、招标人名称: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日 |